扶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引进外资项目

来源: 常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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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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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常德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扶持标准
1、对新引进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项目合同引资达到1000万美元、内资项目合同引资达到1亿元(以下数字单位“元”未标识美元的,其单位均为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产生税收后,由受益财政按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剔除土地和财政补贴)的2‰及第一年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10%之和奖励给引资单位(除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下同),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2、对新引进的农业产业化和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PPP项目除外),外资项目合同引资达到5000万美元、内资项目合同引资达到5亿元的,在项目投产并产生税收后,由受益财政按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剔除土地和财政补贴)的1‰及第一年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10%之和奖励给引资单位,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3、对经批准设立的异地常德商会招商联络处和专业化招商团队,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调动其招商引资积极性,凡引进项目的同样享受以上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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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常政办发〔2017〕14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zfb.changde.gov.cn/zwgk/zfxxgk/fgwj/szfbwj/content_54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