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长沙市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的22个领域中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在55周岁以下(含55岁,截至2020年6月1日),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创新条件
创新条件需满足以下之一:
1、近五年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光召科技奖的获得者;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各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第一负责人;
3、担任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
(三)创业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满足创新条件的基础上,创业条件需满足以下两类条件之一:
1、创办企业类
(1)在长沙创办实体科技企业持股20%以上,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2)创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以上,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3)创办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收在50万元以上(含享受免税政策所产生的免税额度),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领办企业类
(1)领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该企业担任技术总监以上职务,负责技术研发工作,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合作或聘用合同,与企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合作经历,并有3年以上薪酬支付依据;
(2)个人科技成果需在领办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成果转化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以上,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3)领办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收在300万元以上(含享受免税政策所产生的免税额度),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四)重点支持对象
1、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行业领军者、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人才申报;
2、对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区县(市)、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
(一)申报单位进入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同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真实性承诺书;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创办或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持股比例、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薪酬支付依据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
4、所创办或领办企业近三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免税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科技成果在企业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产品销售明细表等);
5、其他辅助材料(可选):成果评价、科技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
(二)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其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交推荐单位签章后,送长沙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与智力引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