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匠-技能竞赛及配套奖励

来源: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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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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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请职业技能晋级奖励的职工及所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长沙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扶持标准
1.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竞赛活动,对获奖者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评选,根据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组织和引导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及输送单位给予配套奖励。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根据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新引进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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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实施细则等“长沙人才政策”配套细则(办法)的通知

http://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bgtwj/201912/t20191210_5799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