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匠-职业技能晋级奖励

来源: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请职业技能晋级奖励的职工及所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长沙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扶持标准
1.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2.对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具体按照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贴。具体条件和申报程序按照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出台的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新引进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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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实施细则等“长沙人才政策”配套细则(办法)的通知

http://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bgtwj/201912/t20191210_5799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