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文化创意设计,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领域。
二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是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四是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企业在湖南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三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是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
(3)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二是依托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是创新业绩突出,研发能力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是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可跨单位协作。
五是团队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其他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推荐对象不超过5项(个人和团队)。培养支持期结束后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3年-2018年入选)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2)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原则上资助期内不得申报(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9年-2020年入选)不能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3)申报对象应在湘全职工作1年以上;已在湘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会同市州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