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来源: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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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 (二)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1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6年1 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四)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扶持标准
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初创企业最多申请两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初创企业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只能就一处经营场所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初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属就业重点群体的身份证明或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佐证资料; 3.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 4.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 6.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 7.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8.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 (四)经营场地租赁证明: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凭证(注明租赁起止时间段)、房产证明(如无房产证则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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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ldjy_131291/202104/t20210430_9920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