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来长投资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16-2022/06/13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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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首次在长投资的非房地产类产业龙头型项目。 二、支持方向:支持符合长沙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境外直接投资项目、22条产业链方向的制造业项目、总部或区域总部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银行类及证券保险类企业要求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实行独立核算。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长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4、投资方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世界500强以美国《财富》近三年公布的榜单为准,中国企业500强以美国《财富》、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近三年联合发布的榜单为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全国工商联近三年发布的榜单为准。 5、首次投资的认定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情况并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其中,银行类、证券保险类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结果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意见为准。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已享受2021年度湖南省招商引资资金奖励的,不重复享受市级政策。 7、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8、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9、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扶持标准
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银行类企业到位营运资金1亿元及以上、证券保险类企业形成不动产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承诺经营期五年以上,对境外世界500强首次投资的项目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支持,境内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首次投资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首次投资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申报对象为2020年1月1日以来注册的项目,已获补贴的除外。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个人)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注册,注册审核通过之后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企业网络申报及纸质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7: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1、长沙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申请报告。 2、长沙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申报表(见附件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4、实缴资本、营运资本或形成不动产的证明材料。 5、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不动产交易的正式合同。 6、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见附件2)。 7、母公司与申报单位股权关系图。 8、母公司在500强榜单上排名。 9、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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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changsha.gov.cn/zfxxgk/tzgg_35733/202205/t20220517_10578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