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协助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首次在长投资项目的中介人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16-2022/06/13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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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协助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首次在长投资非房地产项目的中介组织、商协会、自然人(非财政拨款的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未列入长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3、中介组织、商协会、自然人等引进的项目符合鼓励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来长投资要求。 4、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扶持标准
所引进的项目符合鼓励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来长投资要求的,奖励标准为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给予中介人奖励资金40万元/家(人),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给予中介人奖励资金20万元/家(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给予中介人奖励资金10万元/家(人)。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个人)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注册,注册审核通过之后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企业网络申报及纸质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7: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1、长沙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申请报告。 2、申报人身份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项目单位提供的中介证明材料(见附件3)。 4、所引进项目的情况介绍。 5、所引进项目的实缴资本或营运资本或形成不动产证明材料。 6、所引进项目的营业执照。 7、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所引进项目验资报告或不动产交易的正式合同。 8、由所引进项目的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见附件2)。 9、区县(市)或园区商务(招商)部门出具的中介人引资情况说明。 10、所引进项目与母公司的股权关系图。 11、所引进项目的母公司在500强榜单上排名。 12、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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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changsha.gov.cn/zfxxgk/tzgg_35733/202205/t20220517_10578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