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技能人才奖励

来源: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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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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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荣获全国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 荣获全省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
扶持标准
对荣获全国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对荣获全省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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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http://wlj.xianning.gov.cn/xxgk/zc/wjzl/202012/t20201207_22499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