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孝创业人员), 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小微企业,应为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 ,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国统字〔2017〕 213号)执行,取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5.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其注册登记应在孝感城区及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范围内。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1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 贷款。对吸纳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一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只能在市直或孝南区办理一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