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黄鹤英才计划”是指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风景旅游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新港、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等城市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市级都市工业园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有重点地引进和培养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0-2015年的目标为: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重点围绕武汉支柱产业调整振兴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符合武汉8个千亿产业、15个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对象主要包括:
(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引领武汉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二)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中担任(或曾担任)中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经营管理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公共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以及海内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杰出人才。
(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留学人员。
扶持标准
为入选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为入选人员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选的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按项目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5‰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为入选人员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三)为入选人员在汉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贴息扶持,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度利息额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总额最高可达10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达50万元。对入选人员贷款形成损失的,给予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最终损失金额30%的风险补偿。
(四)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对入选人员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国和外国专利授权的,为创作人(注册人、著作权人)获得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均给予资助。
为入选人员在汉创新创业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平台:
(一)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租用面积100㎡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0㎡以下部分,按最高15元/㎡/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超出1000㎡以上部分,按最高10元/㎡/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二)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员或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优先支持入选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对作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领军人才人选,直接作为“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候选人。
(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搭建事业平台。主要依托开发区、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设立一批高水平岗位平台,依托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高技术项目平台,依托留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搭建一批高效率孵化平台,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