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建设专项-高管人员奖励

来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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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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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1、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各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自注册次年起,连续3年按照不超过个人薪酬8%的比例给予奖励。 2、对现有在汉金融机构当年作出经济贡献、实现利润达到10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8%的,按照高管人员个人薪酬4%—8%的比例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1、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各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自注册次年起,连续3年按照不超过个人薪酬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2、对现有在汉金融机构当年作出经济贡献、实现利润达到10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8%的,按照高管人员个人薪酬4%—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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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

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106/t20210625_17274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