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机构高管奖励

来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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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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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奖励资金由高管所在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仅可为在职人员申请奖励。高管人才的奖励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后,由用人单位拨付给高管本人)。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各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自注册次年起(时间计算方式同第二条),连续3年按照不超过个人薪酬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现有在汉金融机构当年作出经济贡献、实现利润达到10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8%的,按照高管个人薪酬4%-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公式为:若实现利润10亿元以上(含本数,下同)且低于20亿元,年度奖励金额=该机构全部高管个人税前薪酬之和*4%;若实现利润20亿元以上且低于30亿元,年度奖励金额=该机构全部高管个人税前薪酬之和*6%;若实现利润30亿元以上,年度奖励金额=该机构全部高管个人税前薪酬之和*8%)。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高管人员名单 3、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文件 4、金融机构内部对高管的任命书 5、高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高管人员税前收入证明文件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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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http://jrj.wuhan.gov.cn/hdjl_57/dczj_1/yjzj/202106/t20210603_1712837.shtml?siteId=57&collectionId=725&status=0&publicTime=1628243187000&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