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博士后津贴

博士后津贴

来源: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7/28-2022/08/1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并纳入武汉市管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累计已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个月以上者,不再受理申请。已获得武汉市博士研究生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重复享受。获市级博士后专项资助(2014年至今)总额已达100万元的工作站,不再受理申请。
扶持标准
根据《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4〕54号),博士后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具体金额依照实际进站时间及前期已发放月份核算。
申报材料
(一)申请。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印在一张纸,与原件等大)、批准进站文件及协议书,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请表》《申报博士后津贴承诺书》(附件1、附件3),报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部门。 (二)审核。博士后设站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登记审核表》(附件2),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复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拟发放津贴人选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经公示无异议,划拨博士后津贴。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2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的通知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tzgsgg/202207/t20220728_201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