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落户奖励(金融科技类市场主体)

来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金融科技类市场主体。
扶持标准
金融科技类市场主体按照实收资本(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2%的比例,单家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他金融科技企业) 3、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http://jrj.wuhan.gov.cn/hdjl_57/dczj_1/yjzj/202106/t20210603_1712837.shtml?siteId=57&collectionId=725&status=0&publicTime=1628243187000&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