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会展业发展-会展企业落户奖励

来源: 武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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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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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新落户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企业,其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年之一的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500 万元。
扶持标准
按其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的 3%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享受我市其它企业落户政策的会展企业原则上不适用此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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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商务局关于《关于加快武汉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sw.wuhan.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10_17570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