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奖励

来源: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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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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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入驻条件。 1.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我省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均在创业孵化基地内,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创办的市场主体须在儋州市内依法创办、且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国家、我省产业发展的小微企业。 3.接受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并与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书面孵化协议。 (二)扶持期限。 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予以孵化帮扶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和中专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政策重点扶持人员创业入驻孵化基地的,孵化帮扶期限可适当延长不超过1年。
扶持标准
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实体在孵期内参加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给予参赛奖励。参加国家级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创业实体2万元、1.5万元、0.5万元奖励;参加省级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创业实体0.8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参加本省市县级创业比赛获前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创业实体0.5万元、0.3万元、0.1万元奖励,参加我市创业大赛奖励资金不可重复领取。参赛奖励每年度集中申报一次,获多个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发放,不重复享受,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市就业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1.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须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入驻申请表、实体负责人身份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2.创业孵化基地负责对创业企业(项目)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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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儋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rsj/gkml/202206/t20220606_3206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