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项经费项目

来源: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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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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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农业,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本办法规定的院士专项经费以服务保障市院士联合会会员院士为主,非会员院士可适当享受除院士康养经费外其它各类院士保障服务。
扶持标准
一、市院士联合会年度运营经费包括日常运行费和宣传费,主要用于管理人员薪酬、日常办公、差旅、工作接待、新媒体宣传等。2019年度运营经费按市财政局核定的《三亚市院士联合会运转经费预算清单》执行,后续年度运营经费根据市场变化和承担业务事项适度调整。 二、院士高校授课和政策服务活动中有关场地租赁、交通、住宿和用餐等费用标准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院士享受省部级干部待遇。 三、在重大节日、院士生日、院士婚丧以及院士生病住院期间给予慰问,每年每名院士慰问经费不超过1万元。 四、院士除按规定享受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外,三亚市每年为每名院士及配偶安排7000元健康体检费,为每名院士购买2000元商业健康保险。 院士及其家属在辖区各级医疗机构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院士在定点医院门诊、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实报实销。 五、鼓励全市各单位积极引进院士及其核心创新团队,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给予一次性30万元开办资金,用于创建“海南省院士工作站”。对已获得“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称号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经省级部门考核认定为优秀院士工作站的,市级财政在省级财政经费奖励基础之上给予1:1配套奖励。 六、由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学术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等认定的各类院士工作站,根据提供的认定证明,同等享受以上第五条的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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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促进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等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gfxwjxx/202102/868d07ff6fad4716aea3c5d15c6259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