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管理人员奖励

来源: 三亚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包括新落户总部企业和现有总部企业。新落户总部是指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三亚市设立或迁入三亚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现有总部是指2018年1月1日以前在三亚市范围内设立且存续至今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
扶持标准
对经初次认定的总部企业的高管、认定为三亚市高层次人才的总部企业人员在前5年中每年根据其对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给予奖励,前3年按60%给予奖励,后2年按40%给予奖励。 总部企业享受三亚市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包括高层次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zfwj/201806/760a6ae3d8ed423bbc758fd9bc9906f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