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高级管理人才奖励

来源: 三亚市金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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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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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三亚市; 2、企业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金融机构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包括银行机构的行长和副行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保荐人代表、精算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和高级经济师等)每年按交缴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5年(机构内部干部交流和轮岗的除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原不在三亚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如自愿将工资关系迁移到本市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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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市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szfwjxx/201911/3b96adb3c8db4f379a59f16095dbbcc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