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来源: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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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扶持及支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迁入或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财务制度健全、独立核算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负责人须全职在科技城工作,除企业负责人外核心团队(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核心团队”)中至少1人全职在科技城工作; 3、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要求,且企业上一自然年度在科技城范围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
扶持标准
对在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租用场地并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根据企业享受三亚市人才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在三亚市自有住房的员工数目,按照3600元/人/年的补贴金额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采取后发放模式(通过对上一自然年度已交付发生的租赁费用进行补助),并连续发放3年。每年的补贴时限为租期起始日起次年3月31日前(按年度进行申请,对于核算时上一自然年度租赁时间不满一年,按照实际租赁的时间来进行租金补贴)。
申报材料
(1)提供企业入驻人员享受三亚市人才租赁补贴/购房补贴的证明材料(2018年4月13日前进入海南的员工提供住房证明/租房证明即可); (2)《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附件1) (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发展补贴申请表》(附件2); (4)税务部门出具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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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bmgfxwj/202108/0731db0482254799a70c6f723724b6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