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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奖励

来源: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引进人才可以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聘请)合同,实际在科技城范围内工作且依法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与科技城范围外的单位无劳动关系。 柔性引进,是指在不改变引进人才原有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海南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者其他适宜方式,在科技城用人单位工作,为科技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柔性引进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均应符合《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且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每年工作时间。 二、申请奖励的引进人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刑事处罚记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情形; (三)引进人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四)引进人才已与用人单位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聘请)合同或服务合同; (五)除特殊情形外,A类人才、B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C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E类及F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六)引进人才承诺在科技城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应当全职在科技城工作,柔性引进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每年在科技城工作时长分别不少于3个月(90天)、4个月(120天)、5个月(150天)、6个月(180天); (八)申请奖励的引进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第七条引进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第(一)项至第(四)项条件,用人单位为企业的,还应当同时符合第(五)项条件: (一)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开展实质性运营; (二)近1年未曾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刑事处罚记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三)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符合管理局最新发布的《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重点引进人才产业领域目录》或为履行科技城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 (四)在科技城范围内实际租赁或自用办公场所面积原则上超过100㎡,且有5人以上(含5人)团队在此全职办公或开展科研工作; (五)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其年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若为农业类企业的,其企业年度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六)用人单位为企业的,若企业自身的年纳税总额未达到本条第(五)项要求,但其母公司为科技城用人单位且符合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要求的,该企业在申报时,其年纳税总额可与其母公司年纳税总额合并计算。
扶持标准
一、A类/B类/C类/D类人才奖励标准及发放 全职引进人才奖励总额标准为:A类人才400万元/人;B类人才320万元/人;C类人才240万元/人;D类人才160万元/人。 柔性引进人才奖励总额标准为:A类人才200万元/人;B类人才160万元/人;C类人才120万元/人;D类人才80万元/人。 A类/B类/C类/D类人才奖励按照5年服务期分五次等额发放,服务期每满12个月发放一次。 二、E类/F类人才奖励标准及发放 全职引进的E类人才奖励为40万元/人,F类人才奖励为20万元/人,均按照5年服务期分五次等额发放,服务期每满12个月发放一次。 若E类、F类人才符合管理局发布的科技城安居型商品房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且在科技城范围内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除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申请奖励外,还可以另行按照E类人才40万元/人、F类人才20万/人的标准申请奖励定向用于购房。
申报材料
人才奖励的申报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组织申报。管理局发布引进人才奖励申报通知,引进人才通过其用人单位向管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引进人才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供推荐意见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管理局。 奖励评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对申请奖励的引进人才及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奖励评审意见,形成拟奖励引进人才名单。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必要,可通过实地考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的方式进行核实。 公示。通过奖励评审的引进人才,由管理局通过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奖励发放。对于公示后无异议的,引进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应当于奖励发放之前向管理局提交引进人才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确认后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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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引进人才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bmgfxwj/202107/f3076d4f5dd9413bb7903b550c41e9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