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金融机构设立奖励

来源: 三亚市金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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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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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三亚市; 2、企业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鼓励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在1亿元-5000万元(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增资扩股达到上一奖励级别的,补足奖励差额。所设立机构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不得享受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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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市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szfwjxx/201911/3b96adb3c8db4f379a59f16095dbbcc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