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人才培育支持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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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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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
申报条件
(一)纳入省、市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二)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综保区)并申报纳税;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常发放员工工资。
扶持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奖励。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 12 万元以上的员工,按照其年度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成额度给予奖励,连续奖励 3 年;对以上员工,如有本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交易,按照其交易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 (二)落户奖励。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 12 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工作签订 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办理落户。 (三)住房补贴。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 20 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工作满 2 年并缴纳社保的,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 5 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字数不超过 1000 字,内容包括:企业简介、所申报的扶持条款及金额);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1); (三)法人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报个人所得税奖励的,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附件 2); (二)劳动合同; (三)年收入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个人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四)个人所得税缴税凭证及汇总表; (五)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交易所得收入证明材料及汇总表(该条所指的交易收入,交易人必须是该互联网企业的员工,且交易必须是该互联网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 申报落户奖励的,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落户奖励申请表(附件 3); (二)劳动合同; (三)年收入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个人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四)在海口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期限至少 6 个月)。 申报住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4); (二)劳动合同; (三)年收入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个人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四)连续两年在海口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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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一批海口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kgxj.haikou.gov.cn/tzgg/201904/t20190423_402849d068ffe460016a4921961b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