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资助

来源: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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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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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资助对象。在本市注册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研究、政策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运营模式创新研究,积极推动海南知识证券化研究与落地工作; 2.研究机构需组建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核心骨干成员由省内外知识产权、法学、金融、经济管理、科技等领域的专家组成,骨干成员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名以上(专兼职均可); 3.研究机构具有资深专利代理师、律师、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师、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人员5名以上。
扶持标准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资助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纳税关系在本市行政区域,2018—2020年期间引进的专利代理师或者员工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且服务1年以上的,给予所在单位1万元/人的奖励; 2.对同一代理人连续服务同一家机构?5?年(含?5?年)以上的,给予所在单位2万元/人奖励; 3.对服务机构内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或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服务人才,且在目前任职单位达2年以上的(含2年),给予所在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资助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3.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或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国家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在本地缴纳相关年限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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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amr.haikou.gov.cn/xxgk/zcwj/flfg/201911/t20191115_1465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