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 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2018、2019、2020 年三年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 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技术升级产品、原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均不得重复参赛。被聘为海南省创业导师的个人及所属团队、企业或机构,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报名参赛须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一)乡村振兴组
参赛主体为有志于投身海口市乡村振兴的返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截至 2021年5月31日在海口市内已进 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参赛项目须巳落地并实现正常运营,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就业(吸纳与带动就近就业、创业人员总数一般不低于3人)为主要目标。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综合组
参赛主体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海口市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退役军人组
参赛主体为由退役军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创办、持股或担任团队核心成员的企业或机构(截至2021年5月 31日在海口市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满1年以上)。参赛项具目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