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22-2022/07/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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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在海口市内办理注册登记;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成立半年以上(含半年)且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近1年没有因财政、税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5.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 6.符合海口市生态、环保要求。 7.2021年获得国家或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扶持标准
1.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首次省级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3.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
申报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基本运营服务情况、财务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申报奖励金额等; 2.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申报表(附件6);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获得国家或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相关证书或文件; 5.运营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6.近1年没有因财政、税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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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2年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kgxj.haikou.gov.cn/tzgg/gsgg/202206/t10486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