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知名企业入驻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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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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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
申报条件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海口注册公司、有专业团队实质入驻我市且缴纳税收后,按照以下情况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
扶持标准
将总部整体迁入我市,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落户奖励;在我市设立行业总部,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落户奖励;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落户奖励。入驻我市知名互联网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合计达到 500 万元以上,从该年度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年度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一)知名企业入驻奖励申请表(附件 11); (二)知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海口市设立总部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纳税凭证及汇总表。 本条款知名企业,主要指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即进入中国电子信息 100 强企业、中国软件 100 强企业、中国互联网 100 强企业、全球软件 500 强企业,或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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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海口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kgxj.haikou.gov.cn/gggs/201912/t20191204_402849d06b643aa3016ed0f4572d5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