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迁入奖励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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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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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上市后将注册地、纳税地 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2)其他具体条件。
扶持标准
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本条与第七条不重复执行。
申报材料
(1)2021 年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 (2)迁入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3)加盖企业公章的 2020 年度、2021 年 4 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汇算清缴报表; (5)关于同意 XX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复印件(原件查验); (6)交易所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决定复印件 (原件查验); (7)企业工商机读档案; (8)迁出地区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资料复印件; (9)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及附表); (10)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内容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知识产权 情况、主营及高新产品、研发项目情况、人员情况等); (11)对 2020 年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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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kgxj.haikou.gov.cn/gggs/202106/t20210623_402849d0740ef050017a3750fe6b47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