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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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1)在引进服务前将相关委托协议向市科工信局备案; (2)引进落户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符合本申报指南设定的基本条件要求,且通过市科工信局相关整体迁移高企补贴或奖励审核; (3)中介服务机构与招商服务对象(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了委托开展注册迁移服务的协议或招商服务对象出具的委托服务证明; (4)其他具体条件。
扶持标准
每确认成功引进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
(1)2021年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3)加盖企业公章的2020年度、2021年4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2020年由该机构引进落户的、符合本申报指南设定的基 本条件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5)迁入后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中介服务机构与招商服务对象(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委托开展注册迁移服务的协议复印件或招商服务对象出具的委托服务证明(原件查验); (7)海南省科技厅出具的2020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 定文件复印件; (8)对2020年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处 理处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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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kgxj.haikou.gov.cn/gggs/202106/t20210623_402849d0740ef050017a3750fe6b47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