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招商奖励)

来源: 海口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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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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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海口综保区)依法注册并纳税的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代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付企业、仓储企业、场站运营企业、园区运营企业、物流(含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申报内容未在本市相关部门取得补贴、奖励等政策支持,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其他政策支持范围。 (三)申报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被市场监管等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扶持标准
对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入驻有跨境电子商务实绩的企业超过20家且跨境电商实绩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交易额,给予园区建设招商单位4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入驻有跨境电子商务实绩的企业超过40家且跨境电商实绩达到1亿元人民币的,给予园区建设招商单位8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含前档)。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字数 1000 字左右,主要包括企业简介、所申请的条款金额及依据)。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1) (三)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机读档案。 (四)企业近 3 年来取得政府扶持奖励项目金额及依据(有则提供)。 (五)企业申报年度纳税情况及跨境电商税收说明。 (六)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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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度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hksw.haikou.gov.cn/a/xinxigongkai/gongshigonggao/20210726/9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