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1、在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在大数据、先进绿色制造、安全清洁高效能源、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带头人。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原省长特别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申报一层次人选未入选的,不得参加二层次评选。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1、在推动创新发展、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各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3、具有硕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省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2017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在全省同行业前列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
1、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发明、创造,达到市级以上领先水平。
2、围绕“4+4”现代产业格局,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取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
3、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在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教育成果奖、社会科学奖及相应奖项获得者。
5、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能,在全省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年轻人才。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和经历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在市内企业或机构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
申报第一、二层次人选的相关材料务于4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申报第三层次人选的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