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业集群-招商奖励

来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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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推进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定位招商、产业链招商,围绕推进当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百强企业(市域外)项目落地的,建成后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按照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1%对企业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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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的通知

http://www.sjz.gov.cn/col/1546231120224/2019/12/13/1576211776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