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产业项目引进奖励

来源: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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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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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为石家庄市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引荐人),包括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其他经济组织等及个人。项目关联单位、投资利益相关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除外。
扶持标准
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荐人,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给予3‰的奖励,同一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0亿元(含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在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行统一的“一事一议”政策。
申报材料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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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主导产业项目引进奖励实施细则

http://tzcjj.sjz.gov.cn/col/1584501280790/2021/12/22/164015893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