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人才奖励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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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1、支持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直接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税前年薪20万元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对直接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由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对通过“猎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由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按每人“猎头”费用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对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保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就业资金,按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技师每人1600元、高级工每人14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2、支持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招聘基础人才。在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市就业资金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每月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半年见习期结束后按每留用1人奖励500元的标准奖励企业,对被评为示范基地的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对招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用工备案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就业资金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购房补贴。对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引进的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其学历职称等条件不属于《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对象要求的,若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万元及以上,在贵阳市购买住房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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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http://gzgy.lss.gov.cn//c14241/20150825/i1745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