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新引进落户本地相关项目

来源: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1/06/01-2021/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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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基金新引进的大数据相关项目,2020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在本地落地注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大数据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扶持标准
基金新引进落户本地的大数据相关项目,按基金当年实际投资金额的1‰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每年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2.其他材料: (1)基金管理资质(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证明材料); (2)基金委托管理协议; (3)投资合作协议; (4)基金拨款凭证; (5)落地企业营业执照; (6)落地企业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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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dsjj.guiyang.gov.cn/zwgk/xxgktzgg/202105/t20210518_68145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