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一)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根据我市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按照下述条件分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创新创业人才三个类别。
第一类 学科领军人物:指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人文社科资深学者;
3.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 学科带头人:指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当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
5.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或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长期从事卫生、教育、农业等领域工作,已形成特色研究体系,得到国(境)内外同行公认,且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第三类 创新创业人才:指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引进人才,经申报、评审、认定程序,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二)急需紧缺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条件范围及标准由企业自主设定,须详细注明引进人才待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母亲河网站、兰州人才信息网等媒体上将发布引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