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统计人员工作补贴

来源: 梧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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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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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专项资金的奖补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梧州市辖区内(含三县一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纳入我市服务业核算范围。 2.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3.有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企业近3年内(含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处罚情况。 5.依法按时报送真实、有效的各项统计及财务报表。 (二)奖补的企业范围为: 1.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以下简称限上商贸企业)。 2.纳入“限上产业单位和个体”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个体户(以下简称限上商贸大个体)。 3.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企业),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含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5.纳入我市邮政业务总量统计的邮政快递企业。
扶持标准
对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网报)的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大个体)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给予每年不低于800元的工作补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统计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用于改善企业统计工作条件,由统计部门给予审核认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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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http://www.wu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wjzl/zfwj/wzg_66112/t5420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