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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人才

来源: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采矿业,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生物医药,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8〕159号)、《梧州市2020年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并于2020年1月(含当月)后由梧州市外新引进到我市市直属企业或市属园区、城区所属企业工作的个人,可自愿申请认定为梧州市产业人才(注:2019年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可按照2019年引进指导目录,顺延到2020年申报)。 (一)引进对象条件。 1.全职引进人才(以下简称全职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工作已满1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其从事行业的技术创新领域达到较高水平,是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或主要完成人,有助于行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引领行业发展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其成果、技术或专利已成功转化或产业化者优先。 (2)熟悉相关行业市场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有助于企业创新管理或商业模式,开拓市场新局面的专业管理人才。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者优先。 (3)有利于我市重点项目推进的技术、技能人才或管理人才。拥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管理或经营资历者优先。 2.柔性引进人才(以下简称柔性人才)。是指用人单位聘请来我市帮助企业单位或项目完成关键性技术攻关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须与柔性人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项目获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2)在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履行期间,柔性人才在我市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二)引进人才层次。 引进产业人才包括以下六个层次: 1.第一层次人才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内外顶尖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是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其他国内外高端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是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其他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是具有其专业所在行业内最高等级的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的人才;具有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是具有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或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6.第六层次人才是未列入上述人才层次,但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属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能处理复杂技术难题的特殊技术或技能人才。 涉及我市社会各领域的重大事项,需采用聘用或柔性方式引进,但未纳入上述引进对象范围或层次要求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可比照上述标准,由用人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一人一策方式,列入人才引进对象及确认人才层次。
扶持标准
1.全职引进的人才除正常的薪酬、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人才补助: (1)第一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人一策,由我市与企业、人才协商确定人才补助具体金额。 (2)第二层次人才给予30万元(60000元/年)人才补助。 (3)第三层次人才给予15万元(30000元/年)人才补助。 (4)第四层次人才给予6万元(1000元/月)人才补助。 (5)第五层次人才给予2.4万元(400元/月)人才补助。 (6)第六层次人才给予1.2万元(200元/月)人才补助。 以上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补助按20%的比例逐年发放,第四至第六层次人才补助逐月发放,5年发放完毕。 2.柔性引进的人才,按其履行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期限内在聘用单位所得薪酬总额(工薪所得,不含分红、股权投入)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人才补助,享受补助年限最多为5年。补助根据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期限,以年为单位计算平均年发放比例后逐年发放,并于协议或合同期满当年发放完毕。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期限不足5年,聘用期满后仍需续聘,且享受补助累计不超过15万元的,聘用单位可按原补助标准申请继续享受相应补助。 3.本地培育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达到全职引进人才对象条件的,可按全职引进人才相同标准的20%给予人才补助,并按年平均数逐年发放,5年发放完毕。 4.对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升级和重点项目推进,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利用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在我市推进产业化,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产业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5.每一引进培育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人才补助。 6.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其中:在市直属企业或市属园区企业工作的,市财政全额承担;在城区所属企业工作的,市财政和城区财政各承担50%;在三县一市所属企业工作的,由当地财政全额承担。企业引进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申报材料
1.《梧州市产业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一份电子版。《申请表》须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 2.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能力技术等级证书、任职证明、主要业绩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业绩或研究成果鉴定)、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或项目合同等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均提供一式两份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受理服务窗口现场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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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梧州市2020年度产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j.wuzhou.gov.cn/tzgg/t5988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