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南宁市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驻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南宁市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南宁市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要求
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制度,获得自治区科技厅引进国(境)外创新人才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南宁市级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单位要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除网上提交材料外,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请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对应科室邮箱。
(二)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项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顺序进行排列装订)。
2.申报项目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项目材料的份数
申报项目材料:项目材料一式3份。申报项目材料至少有1份原件(在申报书封面右上角标明“原件”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