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人才

来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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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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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7.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8.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9.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如领军人才具备A、B类人才认定目录中任一条件的,可相应认定为A、B类人才)。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11.近5年在国内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一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在工程、经济、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 5.全国技术能手。 6.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7.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全国优秀企业家。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1.中国青年科技奖。 12.中国青年创业奖。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5.自治区优秀专家。 1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7.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8.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扶持标准
1、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后2年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2、对引领科技创新或能够提升企业战略发展能力的C类人才予以6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三)申请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科研成果获奖、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四)申请人在南宁市单位工作的依据材料。包括:全职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入编材料)、柔性引进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工作(项目)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同一年度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所任职务)。用人单位是企业的,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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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1818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