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城创客行”科技创新创业路演活动

来源: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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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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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其他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南宁市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驻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南宁市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南宁市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要求: (1)要求有投融资机构作为联合承担单位共同申报。活动须促成投融资合作或项目落地,具体项目考核要求以当年路演活动总体方案为准。 (2)路演活动主办单位统一冠名“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单位为本项目立项资助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经市科技局同意均可增加),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15天以上将路演活动方案报市科技局审核,活动按“‘邕城创客行’20XX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创业路演活动第XX期(XX行业专场)”格式统一命名。 (3)经费支持内容以现场路演和签约对接活动为主,部分经费可用于网络直播路演、项目展示、平台建设等支出。 (4)优先支持已有路演项目对接经验的,有意向合作路演项目、预期成效明显的申报单位。 实施期限:1年。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单位要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除网上提交材料外,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请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对应科室邮箱。 (二)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项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顺序进行排列装订)。 2.申报项目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项目材料的份数 申报项目材料:项目材料一式3份。申报项目材料至少有1份原件(在申报书封面右上角标明“原件”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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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kjj.nanning.gov.cn/tzgg/tz/xmtz/t4541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