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大型农业企业奖励

来源: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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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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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农业
申报条件
1.到南宁市实际投资建成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或优质粮食、蔬菜、水果、茉莉花、茧丝绸、优质家禽、水产等加工、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园区(基地)的广西区外企业。 2.企业实际投资到位资金需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并已形成固定资产,形成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到位资金计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企业项目须为广西区外来投资者独资或控股项目,并在南宁市内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其中,同一企业集团子公司在各县区投资形成固投额核算起点为5000万元,在南宁市累计投资达1亿元的也可列入。(具体解释权在市农业农村局)
扶持标准
按企业形成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到位资金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集团奖励不超过700万元。同一企业集团申报奖励资金总额超过700万元的,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其子公司在各县(区)申报奖励资金总额按比例调减。
申报材料
1.南宁市2019-2020年招商引资引进大型农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原件)。 2.提供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引进资金说明材料。由项目业主提供到位资金证明书及引进资金情况说明及固定资产投资说明情况。 4.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环评报告批复文件、土地证或用地审批批复文件或租赁协议。 5.涉及项目建设及成效相关的图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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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19-2020年招商引资引进大型农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ny.nanning.gov.cn/xxgk/zwdt/tzgg/t4492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