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和留学人才引进奖励

来源: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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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在惠州市注册的企业。
扶持标准
(一)补贴来我市创业及落户的海外和留学人才 1.对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规定范围的博士等高级人才,按该规定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和高级人才月津贴。对被列入中央“千人计划”或广东省“领军人才”并已落户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住房补贴10万元。 2.海外和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新获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获评惠州市名优产品、惠州市知名商标的,由市财政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海外和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被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对有突出贡献和获得重大荣誉的的优秀海外和留学人才进行奖励的开支。 被列入中央“千人计划”和广东省“领军人才”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在中央、省财政给予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用于来惠创业重点引进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创业期补贴、科研经费补助、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扶持补助资金开支。包括重点引进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创办企业申请的一次性贷款贴息补贴,以及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和广东省“领军人才”等国家级海归人才引进项目的配套奖励资金的开支。 海外和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贴息补贴。补贴标准:3年内合计贷款利息超过10万元的,在海外和留学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补贴,贷款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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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惠州市海外和留学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rsj.huizhou.gov.cn/pages/cms/hzrsj/html/010202/b96ea7f8848643d2847cd87d1c53b5da.html?cataId=a650b639be234c69b920b8a50275ad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