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来源: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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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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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考核要求 1.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对接项目,试点期间派出不少于20名企业科技特派员。 2.对接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主要发展方向,对接项目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电子信息、石化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 3.具有扎实的相关技术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愿意到用人单位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研工作者,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人事工资关系在派出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全日制在读博士。 4.企业科技特派员须于项目完成后提交工作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开展自主验收后出具鉴证报告,并由派出单位出具验收报告。试点周期为2年,特派员可根据自身工作任务、用人单位需求及用人单位生产实际,灵活掌握服务时间,原则上,每位特派员累计派驻时间不少于3个月。 5.经费按照“包干制”原则,由派出单位统筹用于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开支。 二、申报单位 由我市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申报。
扶持标准
立项一项,支持强度50万元/项。
申报材料
2021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试点项目申报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普项目和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http://sti.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271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