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来源: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05/27-2022/06/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惠州市内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的学校应是具有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教学队伍的高等院校,开设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课程,设置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方向)专业,招收校内外学员,并具有相关学位授予权,曾获认定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优先。
扶持标准
拟立1项,每项1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惠州市2022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hzamr.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659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