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引进和培育

来源: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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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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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人工智能,互联网,软件,物联网,电子信息,区块链
申报条件
适用于在惠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措施第一条、第二条涉及“高成长”和“晋档升级”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收入分成比例,由市、县(区)分级承担。其余奖励资金按既有资金奖补办法执行。
扶持标准
重点招引 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工业软件、信息网络安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数字产业企业落户我市。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剥离软件业务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软件公司,按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退税便利化服务。 1.对软件信息服务业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1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给予“高成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增量的30%,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2.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 3.对首次通过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四级和五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 4.对新引进近三年度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在惠州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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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gxj.huizhou.gov.cn/zwgk/zcfg/content/post_4337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