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园区大力招引跨境电商企业

来源: 惠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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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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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企业(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2)企业注册地在惠州市,其进出口额纳入惠州海关跨境电商进出口统计范围。 (3)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且承诺3年内不迁离本地,不改变在本地区的纳税义务和征统关系,无信用黑名单记录。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通过招商引入异地跨境电商企业进驻,对企业首个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且纳入海关统计的,分别按照2万元人民币/家、10万元人民币/家、20万元人民币/家给予园区主办方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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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4/4404/post_4404311.html#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