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

来源: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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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的通知(粤科农字〔2020〕106号)、《肇庆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肇科〔2018〕72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组成农村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带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到我市(原省、市定贫困乡村)、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户,以科技为支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对接当地产业发展等科技服务,提升特色产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带动当地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为我市在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肇庆)工作站服务一年以上的特派员与当地对接并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合作社联合申报,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和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以提升地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综合能力,促进我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优先支持(原省定贫困村)合作项目。 (2)特色农业技术推广种植、养殖规模面积达100亩产以上,或产值500万元以上,起示范带动作用(特派员与申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量化、客观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实事求是,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验收指标等指标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附“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合同书签订时同时提供科技诚信承诺书。 (5)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扶持标准
采取事前支持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为10~12个,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30万元,共资助320万元。
申报材料
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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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kjj/gkmlpt/content/2/2508/post_2508547.html#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