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引进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

来源: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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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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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在肇庆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原则上满足年度缴税额不少于应税销售收入5%的条件。
扶持标准
1、整车企业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项目在我市落户投产的,在项目投产并实现开票销售后,按已形成固定资产(不含购地款)总额1%的标准分别给予整车企业及被引进的核心汽车零部件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2、对于投资额超100亿元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的标准予以奖补。 3、对技术领先、预期税收贡献大的行业主导型企业,可提前兑现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再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据实清算。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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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肇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2/2478/post_2478955.html#4057